近日,根據農業農村部發布公告,即日起(3月22日生效),對于含氟蟲胺農藥產品包括該有效成分的原藥、單劑、復配制劑,不再受理該農藥的登記與登記延續。
同時,自2019年3月26日起,撤銷含氟蟲胺農藥產品的農藥登記和生產許可;自2020年1月1日起,禁止使用含氟蟲胺成分的農藥產品。
公告提到,做出上述管理措施,是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《農藥管理條例》有關規定及履行《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》的相關要求,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,經過了風險評估、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、公開征求意見而決定采取的。
農業農村部種植業針對化肥農藥投入量過大的情況,將組織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。
大力推進精準施肥,改進施肥方式,提高肥料利用率;推進綠色防控和科學用藥,推廣新藥劑、新藥械、新技術,提高病蟲害綜合防治水平,讓綠色發展理念在農業生產環節得到進一步貫徹落實。力爭2020年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持續保持負增長、利用率達到40%以上。
(來源:中國農藥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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